关于申报第四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03/05 13:06: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导向引领作用,我会决定开展第四批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二)申报工程应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规模较大的市政、铁路、交通、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或大型工业工程。
  (三)申报工程开工手续要齐全,即将开工,并可在工程施工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绿色施工内容。
  (四)申报工程应投资到位,绿色施工的实施能得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且具备开展绿色施工的条件与环境。
  (五)在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
  (六)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列入省(部)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二、申报要求
  (一)各地区和有关行业建筑业协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按申报条件择优选取本地区、本系统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推荐。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见附件,可从我会网站下载),连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由各地区和有关行业建筑业协会(建设协会)及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汇总,于2014年8月31日前报送我会科技推广部。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  
  联系人:王凤起  崔旭旺  彭书凝
  电话:010-62131023,010-62130862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七层
  邮政编码:100081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zgjzy.org

  附件: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