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228号)及《关于印发<株洲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建通字[2011]182号)的规定,市安全认证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株洲市京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市级安全认证工作。经过企业自检评价、资料初审、项目公示、组织专家现场核查与项目抽查、结果公示,同意株洲市京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有限期三年。现予公布。
株洲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
二O二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