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株洲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的评审办法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开展株洲市优质工程和株洲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特面向全市甄选株洲市优质工程和株洲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评审专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申报的专家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技术工作15年以上,熟悉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丰富的设计或施工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理论知识。
(三)非本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能按时参加紧张的现场检查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评审专家优先推荐建筑、安装、水电、公路等方面专家。
(二)将从本次参与报名的专家中择优进入株洲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员和其他方面情况的变化,按实际情况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株洲市建筑业协会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