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设立株洲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
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及优质工程评审程序,根据株洲市建筑业协会印发的《关于设立株洲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的评审办法》(株建协【2015】0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我会决定重新设立专家库人员名单,具有大专以上文凭、中级以上工程类职称且年龄不超过60岁的人员均可报名。请各企业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将报名回执单发至协会秘书处。
专家在评审工作中需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审会议必须由专家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
附件:专家库人员报名表
株洲市建筑业协会
201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