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提交资料说明
一:提交的资料内容不得缺项,胶装、一式两份。
二:复印件需带原件备查。
三:第五部分
《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分为两表,一为在建项目汇总表;二为未开工、停工、已完工待验收、已验收待备案项目汇总表。
其中一表中的项目按:主体阶段、桩基阶段、装修阶段排序。此表中的项目为专家抽查项目。
上述两表中的所有项目除未开工项目提交情况说明,其他项目施工现场达标验收情况需且仅需提供上阶段或本阶段的验收表,并带原件备查。
该部分中提交的项目顺序要符合一定要求,并前后对应一致。
四:第六部分
企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要以红头文的形式下发,方案要具体、有针对性、可行。
五、第七部分和第八部分中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JGJ59-2011编写制定。